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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4 | 阳光卫视:杨澜承认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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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不是不负责的抛弃,而是拯救的方式


2003年6月,杨澜宣布将阳光卫视70%的股权卖给内地的一家传媒集团,这样,杨澜就彻底退出了阳光卫星电视的经营。


杨澜曾经这样形容过自己的经营:"原先计划两条腿走路,但事实上,其实一直是一条瘸腿在走路的。那么单靠这一条腿来支撑一个卫星的频道来说,我们短期看不到一个盈利的前景。"


两条腿走路,对于阳光文化来说,一是网络,另一个就是阳光卫视。


网络虽然红火,但网络文化运营的时代还远远没有到来,所以,从一开始,阳光文化就没有这条腿,阳光卫视,因为卫星频道在国内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运作市场和良好的运营环境,所以,这条腿从阳光文化的开始就是残疾的。


杨澜在2000年的3月份创办阳光卫视,8月份正式开播
3年来,阳光卫视一直处在亏损的状态,已经累计亏损超过了2亿元的港币。于是,阳光卫视在3年以后,不再属于杨澜。

当然,对其他的文化媒体来说,这件外衣可能正合适。杨澜就是在这个时候选择出售阳光卫视的。不是一种不负责的抛弃,而是一种拯救的方式。


而这一切都是杨澜最初没有预料到的。


最早开始这个计划的时候,杨澜觉得从卫星电视的整个发展走向上来看,是一种稳健快速上升的趋势,但是,当杨澜真的走进来以后,才发现,在阳光卫视正式开始运转的这一两年里,由于股市和整个科技网络的这种低迷状态,中国的宽频和收费电视基本上处于区域性的实验阶段。也就是说,杨澜的阳光卫视无法在宽频和收费电视上有经济上的收入,这样阳光文化在卫星电视上就无法看到一个盈利的前景。


这是一个大的环境的问题,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是由市场来控制的。虽然一些大财团可以运用自己的雄厚实力来操控市场,但那种市场是一种成熟的市场,而电视收费和宽频在当时的大环境下还没有形成市场。


另外一个方面让杨澜没有估计到,那就是媒体的经营比杨澜刚开始时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因为开办阳光文化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商业行为,还涉及到很多复杂的方面,杨澜开始的时候没有发现,也没有充分地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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